法規名稱: 蘇澳溪水區及水體分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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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確保蘇澳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
    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二、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蘇澳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二十九點六五平
    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宜蘭縣蘇澳鎮及南澳鄉之部分村里,村里名稱
    詳如附表一)。

三、水體分類:依據蘇澳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涵容能力及水質現況等水
    體特性,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

四、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