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概要
定量之廢棄物樣品置於 800℃高溫爐中灰化冷卻後秤重求其殘餘重量
,即為樣品之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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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固態或液態之廢棄物中灰份之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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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擾
(一)灰化時會爆炸或飛濺之樣品,需前處理。
(二)為避免無機飛灰飛散,坩鍋最好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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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
(一)分析天平,靈敏度 0.001g 。
(二)密閉乾燥保存箱,附濕度顯示計。
(三)灰化爐,耐 120050 ℃高溫爐,附排氣設備,且可設定 80050℃
者。
(四)坩鍋,耐 1500 ℃以上高溫,容積 50mL ,附蓋。
(五)粉碎機,能將樣品粉碎至 1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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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驟
(一)測試前將坩鍋洗淨後,置於高溫灰化爐中,以 1200 ℃空燒 30
分鐘。
(二)空燒後降低爐溫至 300℃時,將坩鍋移至乾燥器冷卻備用,使用
前秤量。
(三)秤取適量之廢棄物樣品至 0.001g (約 5~10g),置於上述已
秤重之坩鍋中,先以 1055 ℃之溫度預熱 30 分鐘,再將溫度調
至80050 ℃維持三小時。
(四)降低爐溫至 300℃時,將樣品(連坩鍋)移至乾燥器中冷卻至室
溫,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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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計算
W1:經 800℃高溫灰化爐灰化後之樣品重。
W2:樣品送入高溫灰化爐前之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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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質管制
(一)每一個測試的樣品必須同時測定三組,並且加上一個空白試驗,
若任兩組的測試值皆在表一、之容許誤差外,則實驗必須重做。
(二)若三組之數據皆在容許誤差內,則取三組報告的平均值為該樣品
的灰份分析。
(三)若兩組之分析數據在容許誤差內,則由這兩組數據的平均值為報
告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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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考資料
(一)”垃圾採樣分析手冊”,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民國 73 年
5月。
(二)IP4/81,ASTMD482-80" Standard Methodof Testfor Ashfrom
Petroleum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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