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概要
於油氣回收系統中注入氮氣,加壓至 5.08 cm H2O(2.0 in H2O)壓
力,測量系統五分鐘內之壓力變化,以判定油氣回收系統之密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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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加油站個別儲油槽油氣回收系統之洩漏測試。儲油槽(
不包含所有油氣管件)之油氣空間至少應有 2.0公秉(528 加侖),
或者25%儲槽體積空間,最大油氣空間應小於94.6公秉( 25000加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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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擾
1.測試系統導入氮氣流量若超過 5 CFM(141.6 L/min),將影響檢
測結果。另外,本方法使用氮氣不可以使用它種氣體及液態氮取代
。
2.測試進行中,具有燃燒或冷凝等方式處理迴填至油槽後多餘油氣之
後處理設備者,應依設備作業程序之規定先關閉之。
3.本方法不適合在「加油槍抽氣量與加油量比量測試」後 24 小時內
測試。
4.測試前三個小時,禁止油灌車卸油至油槽。
5.測試中,系統內所有加油作業應停止,設備應妥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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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及材料
1.流量調節器:能調整氮氣流量 1.0-5.0 CFM(28.3 - 141.6 L/m
in)間。
2.微壓量測設備:最小壓力顯示刻度為0.05 in H2O(1.27 mm H2O)
以下。
3.馬錶:準確度在 0.2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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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劑
1.氮氣:商業級純度。
2.測漏液:為不造成管件污染之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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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採樣及保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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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驟
1.以加油站所提供油槽容積與目前儲油量,估算儲油槽油氣空間(儲
油槽容積減去目前儲油量),並由公式估算氮氣填充時間(tc)。
2.銜接氮氣源至流量調節器入口端,依序串接流量調節器、微壓量測
設備。打開氮氣配合使用測漏液,以加壓方式做量測設備組裝測漏
,如發現洩漏應予排除。
3.將微壓量測設備另一端出口連接欲測試系統之加油槍下油氣管路。
打開氮氣源,設定氮氣流量,記錄氮氣灌入油槽至系統壓力達 2 i
n(5.08 cm)水柱所需時間(tm)。系統持續加壓至2.2 in(5.59
cm)以上,並調整氮氣流量以維持壓力平衡。
4.計算 tm 與 tc 之比值做為系統初步洩漏測試之結果,並記錄之(
紀錄如表一)。
5.當初步洩漏測試結果(tm/tc) 超過 2,足以判定所測試油氣回收
系統洩漏,出具報告並結束測試。(系統需探討洩漏原因,更換或
修復系統元件後,方可再重新檢測)
6.初步洩漏測試合格後,關閉氮氣源,當系統壓力降至2 in H2O(5.
08 cm H2O) 時,開始紀錄時間(即壓力讀值時間)、每分鐘系統
壓力變化及測試五分鐘後系統最終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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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果處理
氮氣注入油槽至壓力達 2 in H2O 之理論所需時間(tc)估算公式:
V
tc=3.781 ×─ (單位:min)
F
其中 V 為油槽油氣空間,單位公秉;F 為氮氣流量,單位 L/min;
3.781 為壓力與體積轉換因子。
報告(紀錄如表一)應列(1) 測試系統之基本資料:包括加油站名
稱、測試日期、時間、測試系統名稱(如 92、95 或 98 加油系統等
)、油槍編號、儲油槽體積、目前儲油量,(2)檢測條件:包括氮氣
流量、tc、tm、大氣壓力、大氣溫度,(3)測試結果:包括初步測漏
結果、系統壓力降至 2 英吋水柱時之壓力開始讀值時間及其五分鐘
內每間隔 1分鐘系統之壓力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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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質管制
微壓量測設備與流量計校正週期分別為三個月及一年。
圖一為單一實驗室執行加油站油氣管線壓力衰減洩漏測試結果之統計
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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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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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考資料
1.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Vapor Recove
ry Test procedures CARB TP-201.3:Determination of 2 In
ch WC St atic Pressure Performance of Vapor Recovery Sys
tems of Dispe nsing Facilities, 1999.
2.行政院環保署,工研院環安中心,加油站設置真空輔助式油氣回
收設備補助申請之檢測及審查執行計畫,環保署八十八年度委託
研究計畫報告 EPA-88-FA32-03-107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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