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資料所載內容,除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單位成本 外,如有變更,應於實施前報備。但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報備事項如 有變更,得於變更後十五日內報備。 前項變更報備之方式及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