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

條文關聯

  統計室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事項如左:
  一、第一科:
    (一)關於本會主管事務有關專案調查之規劃、設計事項。
    (二)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範圍、實施計畫及經費預算之研擬事項。
    (三)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方案、對象、調查項目及定義之研訂事項
          。
    (四)關於第一目所列調查母體資料之蒐集及調查名冊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調查資料之整理、分析及報告編印事項。
    (六)交辦及其他有關本科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本會辦理各項調查結果之綜合分析及運用事項。
    (二)關於本會公務統計方案之研訂、分析及管理。
    (三)關於國內外公平交易統計資料之蒐集、交換、管理、研究、分
          析、比較事項。
    (四)關於各項執行公平交易業務需用次級資料之整理、分析事項。
    (五)關於本室主計人員任免、遷調、考核、獎懲之擬辦事項。
    (六)其他有關公平交易統計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應用作業系統及辦公室自動化作業系統之
          規劃、研究、分析、設計、撰寫、測試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作業技術規範之編訂、推行及考核事項。
    (三)關於本會運用個人電腦及網路之應用諮詢及技術支援。
    (四)關於應用系統外包規劃設計之監控及管理。
    (五)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推廣、講習、訓練、進修及研發事項。
    (六)關於本會與其他單位資訊交流之規劃、辦理及考核事項。
    (七)其他有關資訊軟體作業事項。
  四、第四科:
    (一)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硬體系統之計畫、建立及換裝、監控、維
          護管理事項。
    (二)關於本會電子計算機系統之操作及安全、保密事項。
    (三)關於各項作業處理程式及資料檔之建立及管理事項。
    (四)關於系統工程、機器操作、資料管制有關文件之彙整建立事項
          。
    (五)關於資料登錄、電子計算機作業、媒體及消耗品之管理。
    (六)關於電腦機房之管理維護。
    (七)關於電腦操作排程之安排與作業進度之管制。
    (八)其他有關系統操作之作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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