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事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左: 一、關於法案、命令之研議及審核事項。 二、關於重大計劃、方案之撰擬及審核事項。 三、關於法令疑義解釋之審核事項。 四、關於法令公(發)布、廢止、修正案件之會核事項。 五、關於立法院審查本會有關法律案之列席事項。 六、關於出席各種法規審查及研究會議事項。 七、關於業務之研究改進及重要政務之建議事項。 八、關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事項。 九、關於委員會議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