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傳銷商參加其傳銷計畫或組織時,應與傳銷商締結書
  面參加契約,並交付契約正本。
  前項之書面,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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