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多層次傳銷事業不得招募無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
  多層次傳銷事業招募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傳銷商者,應事先取得該限制行
  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書面允許,並附於參加契約。
  前項之書面,不得以電子文件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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