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31日

條文關聯

流動負債,指財團法人預期於其正常業務週期中清償之負債;主要為交易
目的而持有之負債;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
流動負債之內容,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應付費用等項目
。
非流動負債之內容,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票據及存入保證金等項目。
〔立法理由〕
規範流動負債及非流動負債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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