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約書人駕訓班、學員: (以下簡稱甲、乙方) ,茲為提供、接受
汽車駕駛訓練乙事,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其約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
遵守:
第一條 駕駛訓練班別:
1 □普通□職業 小型車班
2 □普通□職業 大貨車班
3 □普通□職業 大客車班
4 □普通□職業 聯結車班
第二條 選定使用教練車類型: (考手排車者,可駕駛自排車;考自排車
考,不得駕駛手排車)
□1 手排車
□2 自排車
□3 特種殘障車
第三條 乙方參加第○○期第○○梯次訓練,自○○年○○月○○日開訓
,至○○年○○月○○日計○○天。
第四條 乙方體格檢查、體能測驗合格之駕駛執照登記書,應於開訓前繳
交甲方審查。
第五條 每期訓練費○○元整,代辦費總計○○元整 (含學習駕駛證費○
○元、考照收報名費○○元及駕駛執照費○○元,其他○○費○
○元) 。
前項費用繳納方式□一次繳清○年○月○日、□分期繳納,分○
期。第一期○年○月○日○○元,第二期○年○月○日○○元…
…逾期未繳者,甲方得終止契約。
除第一項約定之費用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第六條 甲方應確實依照交通部訂頒之「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應授課
目及教學時數配當表」規定之學、術科項目及時數實施訓練。
前項配當表應為契約之附件。
第七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排定課程時間,自選時段準時到課,並應於結訓
前完成訓練,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事由未依規定時間上課且未經甲
方同意者,視同放棄該上課時段。但依甲方規定調課者,不在此
限。
乙方學科或術科之場地駕駛或道路駕駛缺課時數達應訓練時數三
分之一以上者,甲方不予列入該期駕駛訓練之結業名冊,亦不負
責安排參加公路監理機關舉辦之駕駛執照考試。
第八條 訓練期間,乙方之駕駛教練由甲方指定為原則,甲方因管理或調
配需要,應事先通知乙方後更換之。如乙方要求更換駕駛教練者
,甲方應視情況更換之,不得另收費用。
經乙方選定使用之教練車類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如因
教練車之車況不佳致影響訓練,經乙方反映,甲方應更換同類型
之其他教練車。
第九條 乙方於甲方訓練場內上課、實習駕駛或於場外道路駕駛,發生事
故或肇事者,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於防止損害之發生
已盡相當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因乙方未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行車,或其他可
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生者,甲方得向乙方求償。
第十條 甲方之道路駕駛教練車應投保汽車責任險。
於駕駛訓練期間,甲方應以自己費用為乙方投保意外險,其保額
不得少於新台幣壹百萬元。
第十一條 乙方於上課時間,應自行保管其自備之交通工具及財務,甲方
不負保管或失竊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繳費後如因病、出國、服役、服刑或其他正當理由終止契
約,甲方應依左列情況退費:
一 註冊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訓練費七成,於實際
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受訓時間三分之一離班者,退還訓
練費半數,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二 尚未支應之代辦費應全額退費。
乙方因未能通過體格檢查、體能測驗時,其所繳交之費用
,甲方應全額退還。
甲方應返還之金額,應於接獲乙方通知後一星期內返還。
第十三條 甲方如有未依本契約約定或相關法令規定教學,經乙方書面通
知仍不改正者,乙方得終止契約,甲方應按上課時數比例退費
。
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未能開班上課者,甲方應全額退費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未能開班上課者,甲方應依乙方已
繳金額費用加三○%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完成該期駕駛訓練並列入結業名冊後,未能通過該期駕駛
訓練班預定公路監理機關舉辦之駕駛執照考試時:
□1 甲方願意免費繼續提供乙方駕駛訓練○○小時。
□2 甲方願意繼續提供乙方駕駛訓練○○小時,但若需收取訓
練費用時,訓練費用每小時○○元,共計○○元整。
□3 甲方不繼續提供乙方任何駕駛訓練。
□4 乙方參加之訓練班別為「保證班」者,甲方應繼續提供乙
方駕駛訓練至通過駕駛執照考驗為止,並不得再收取訓練
費。
□5 再次參加駕照考驗代辦費○○元。 (含缺考者)
第十五條 甲方應將乙方參加汽車駕駛訓練及駕駛執照考驗應具備之資格
條件,於簽訂本契約時告知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僅得於履行契約之目的範圍內,使用乙方提供之各項基本
資料。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為目的範圍外之利用或洩露。
甲方違反前項規定致乙方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之學員申訴專線為○○○○○○
第十八條 本契約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但法律有專屬管轄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簽訂之本訓練契約條款如較交通部公告之應記載事項
規定標準而對乙方更為有利者,從其約定。
第二十條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
之。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乙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並自簽約日起生
效。
立契約書人
甲方:
立案證書字號:
負責人代表:
地址:
連絡電話:
乙方:
住址:
身份證字號: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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