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條文關聯

  科長承長官之命處理本科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主管業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二、業務計畫及重要文稿之撰擬。
  三、本科工作之分配及執行進度之查詢。
  四、主管業務之聯繫、協調及參加有關會議。
  五、主管業務文稿之初核。
  六、所屬職員之指揮、監督及考核。
  七、本科例行業務之處理及核簽。
  八、其他交辦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