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7月05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之獎勵對象,係指自由港區事業於自由港區內僱用原住民人
  數,超過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應僱用人數者。但適用國際機場園
  區發展條例之自由港區事業者,從其規定。
  前項所稱原住民,指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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