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
(二)「原住民族發展方案」。
二、目的:
鼓勵並配合大眾傳播媒體機構,培育原住民傳播媒體人員、製播原住
民節目及報導原住民相關資訊,以維護原住民權益,增進原住民生活
知能,並傳承發展原住民族文化。
三、補助對象:
(一)依法核准設立之無線、有線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學校學習電臺。
(二)登記有案之平面媒體事業機構(報章雜誌社等)。
(三)相關傳播媒體事業、文教及學術機構。
四、補助項目:
(一)培育原住民傳播媒體人才:培育原住民從事有關傳播媒體專門人才
之訓練。
(二)製播原住民節目:製播原住民教育文化相關節目包括原住民傳統民
俗文化、族語教學、法律常識、新聞及政令宣導等。
(三)平面媒體報導原住民資訊:報導有關原住民教育文化包括原住民傳
統民俗文化、原住民文學、法律常識、新聞及政令宣導等。
五、申請程序:
各申請單位依據第四點辦理項目及內容,應於計畫實施一個月前提出
申請表及實施計畫(格式如附件一、二、三)八份函送本會核辦。
六、審查作業:
(一)審查時間:
於每月中旬召開審查會,至於未在審查前提出申請或經通知補正而
未及補正者,併入下次審查。
(二)審查單位:
由本會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代表組成專案小組或委託專業機構
審查。
(三)審查原則:
1.配合本會施政重點之程度。
2.原住民受益程度。
3.實施計畫(含經費明細表)詳實具體可行之程度。
4.以往辦理之績效。
5.經費自籌情形(含申請單位本身自籌經費金額及向其他單位申請補
助經費金額)。
6.自有資源及運用當地社區資源,配合實施活動之情形。
七、補助方式:
(一)依機構及補助項目區分:
1.補助公營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學校實習電臺等傳播機構有關原住民
節目製作費。
2.補助民營廣播電臺、電視臺及學校實習電臺等傳播機構有關原住民
節目製作費及播出費。
3.補助傳播媒體事業、文教及學術機構有關原住民傳播人才培訓費用
。
4.補助平面媒體機構有關報導原住民資訊編輯、出版等費用。
(二)每單位之補助以不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七十,並以最高額新
臺幣伍拾萬元為原則,同一單位申請同一項目之補助,每一年度以
補助一次為限。
(三)申請單位須編列自籌款。
(四)申請單位應切實依照計畫執行,結算之總經費若低於提出申請之總
經費,本會將依比例核減補助款。
八、輔導與獎勵:
(一)各級主管機關對所轄經本會核定補助之單位,應予輔導並給予必要
之協助,以求計畫之落實,本會得隨時派員實地瞭解實施情形及績
效。
(二)辦理成效優良者,得推薦參選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表揚。
九、經費核撥及核銷方式:
(一)經費核撥:於計畫核定後,由本會通知申請單位檢具領據函送本會
先行撥款。
(二)核銷方式:
1.民營機構:於計畫完成一個月內檢齊(1) 經費支出明細表(2) 成果
報告表(含附件四自評表)及(3) 相關資料等送本會核銷。計畫支
出原始憑證請自行妥善保存十年以上,俾憑審計機關查核。
2.公營機構:於計畫完成一個月內,應依照「支出憑證明規則」之規
定辦理(原始憑證應依序裝訂),檢齊(1) 計畫支出之原始憑證(2
) 經費支出明細表
(3) 成果報告表(含附件四自評表)及(4) 相關資料送本會核銷。
3.受補助單位之計畫,於六月底始完成執行者,其報送本會核銷之期
限最遲應於七月十日前完成。接受本會補助之單位未執行計畫或無
法於期限內辦理核銷結案者,追繳其補助款,爾後再申請補助不予
受理。
十、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推展原住民傳播媒體業務補助費│
│申請表 申請日期: │
│ 單位:新臺幣元 │
├────┬────┬─────┬───┬───┤
│申請單位│核准立案│負 責 人│地 址│業務聯│
│名 稱│日期文號├──┬──┤ │絡人及│
│ │ │職稱│姓名│ │電 話│
├────┼────┼──┼──┼───┼───┤
│ │ │ │ │ │ │
├──┬─┴────┴──┴──┼──┬┴───┤
│計畫│ │計畫│ │
│ │ │執行│ │
│名稱│ │期間│ │
├──┼────────────┴──┴────┤
│ 計 │ │
│ 畫 │ │
│ 內 │ │
│ 容 │ │
│ 摘 │ │
│ 要 │ │
├──┼────────────────────┤
│ 預 │ │
│ 期 │ │
│ 效 │ │
│ 益 │ │
├──┴──┬───────┬─────┬───┤
│計畫總經費│ │省(市)政│ │
│ │ │府補助 │ │
├─────┼───────┼─────┼───┤
│申請單位編│ │縣市政府補│ │
│列 經 費│ │助 │ │
├─────┼───────┼─────┼───┤
│民間捐款 │ │鄉鎮市區公│ │
│ │ │所補助 │ │
├─────┼───────┼─────┼───┤
│其他補助 │ │申請行政院│ │
│(含收費)│ │原住民委員│ │
│ │ │會補助 │ │
├──┬──┴───────┴─────┴───┤
│佐證│ │
│文件│ │
├──┴────────────────────┤
│說明: │
│一、表內各欄務請詳填,不敷使用時得另加附件。 │
│二、申請計畫內容摘要須具體、簡明、扼要,不得空│
│ 白,並隨表附實施計畫,實施計畫格式如附件二│
│ 、附件二,申請單位得視計畫性質與內容斟酌調│
│ 整。 │
│三、本表用正楷繕打後報會八份(正本乙份,影本七│
│ 份)。 │
└───────────────────────┘
附件二
(單位全銜)辦理原住民傳播媒體業務(製播、出版)實施計畫(參考格
式)
一、依據:
二、目的:
三、對象:
四、計畫期間:
五、內容:
(一)主辦人:
(二)名稱、地點(涵蓋範圍)、長度、使用語言(或刊登版面、方式)
:
(三)時間:
(四)使用頻率(或刊登時間):
(五)單元敘述(製播、出版之內容大綱):
(六)進度:
(七)特色:
五、經費來源及概算表:
(一)經費來源
┌───┬────┬───┬───┬───┬──┐
│\ 項目│ │單位本│其他單│請本會│ │
│單\ │全部經費│身提供│位提供│提供經│備考│
│ 位 \ │總 額│經費及│經費及│費及佔│ │
│ │ │佔百分│佔百分│百分比│ │
│ │ │比 │比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二)經費概算表
┌──────┬─────┬──────────┐
│具體工作項目│金 額│說 明 │
├──────┼─────┼──────────┤
│ │ │ │
│ │ │ │
└──────┴─────┴──────────┘
六、預期效益:
附件三
(單位全銜)辦理原住民傳播媒體業務(人才培育)實施計畫(參考格式
)
一、依據:
二、目的:
三、對象:
四、計畫期間:
五、內容:
(一)主辦人:
(二)名稱、地點(涵蓋範圍):
(三)時間:
(四)方式:
(五)課程:
(六)特色:
五、經費來源及概算表:
(一)經費來源
┌───┬────┬───┬───┬───┬──┐
│\ 項目│ │單位本│其他單│請本會│ │
│單\ │全部經費│身提供│位提供│提供經│備考│
│ 位 \ │總 額│經費及│經費及│費及佔│ │
│ │ │佔百分│佔百分│百分比│ │
│ │ │比 │比 │ │ │
├───┼────┼───┼───┼───┼──┤
│ 元 │ │ │ │ │ │
├───┼────┼───┼───┼───┼──┤
│ % │ │ │ │ │ │
└───┴────┴───┴───┴───┴──┘
(二)經費概算表
┌──────┬─────┬──────────┐
│具體工作項目│金 額│說 明 │
├──────┼─────┼──────────┤
│ │ │ │
│ │ │ │
└──────┴─────┴──────────┘
六、預期效益:
附件四
┌───────────────────────┐
│(單位全銜)辦理推展原住民傳播媒體業務計畫執行│
│ 績效自評表 │
├──────┬───┬────┬───────┤
│執行單位名稱│負責人│通訊地址│業務聯絡人及聯│
│ │姓 名│ │絡電話 │
├──────┼───┼────┼───────┤
│ │ │ │ │
├─┬────┴───┼─┬──┼────┬──┤
│ │重要工作(活動)│日│參加│支用經費│備註│
│辦│內容摘要 │期│人數│金 額│ │
│理├────────┼─┼──┼──┬─┼──┤
│概├────────┼─┼──┼──┼─┼──┤
│況├────────┼─┼──┼──┼─┼──┤
│ ├────────┼─┼──┼──┼─┼──┤
├─┼────────┼─┼──┼──┴─┼──┤
│ │一、計畫內容之設│ │ │ │ │
│ │ 計能否引發參│ │ │ │ │
│效│ 加人員之興趣│ │ │ │ │
│益├────────┼─┼──┼────┼──┤
│自│二、計畫能否達到│ │ │ │ │
│評│ 預期之目標 │ │ │ │ │
│ ├────────┼─┼──┼────┼──┤
│ │三、計畫之績效為│ │ │ │ │
│ │ 何 │ │ │ │ │
│ ├────────┼─┼──┼────┼──┤
│ │四、計畫有否作紀│ │ │ │ │
│ │ 錄供作未來之│ │ │ │ │
│ │ 參考 │ │ │ │ │
│ ├────────┼─┼──┼────┼──┤
│ │五、計畫應改進或│ │ │ │ │
│ │ 加強之部分、│ │ │ │ │
│ │ 經費之使用是│ │ │ │ │
│ │ 否符合效益原│ │ │ │ │
│ │ 則 │ │ │ │ │
│ ├────────┼─┼──┼────┼──┤
│ │六、綜合自評 │ │ │ │ │
├─┼────────┴─┴──┴────┴──┤
│建│ │
│議│ │
│事│ │
│項│ │
├─┼─────────────────────┤
│說│一、本表不敷使用時得另加附件。 │
│ │二、「辦理概況」請將重要工作(活動)內容摘│
│明│ 要、日期、參加人數、支用經費金額等填入│
│ │ 表內,並將辦理概況資料、照片等以附件方│
│ │ 式附於表後。 │
│ │三、本表請於計畫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填報本會│
│ │ 核辦。 │
└─┴─────────────────────┘
附件五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委 員 會
----------------------------------
¯¯¯¯¯¯¯¯¯¯¯¯¯¯¯¯¯
補(捐)助
────── 經費支出憑證簿
委 託 辦 理 --------------
────── ¯¯ ̄¯¯¯¯
┌─┬────┬────────┬─┬─────┐
│ │實付金額│$ │備│ │
│補│ │ │註│ │
│ ├────┼─────┬──┼─┼──┬──┤
│助│機關長官│ 會計單位 │業務│科│證明│經辦│
│ │ ├──┬──┤ │長│或驗│人員│
│單│ │主管│審核│主管│ │收 │ │
│ ├────┼──┼──┼──┼─┼──┼──┤
│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受補(捐)助或 │
│ │委託辦理單位: │
│辦├─────────────────────┤
│ │計 畫 名 稱 │
│ ├─────────────────────┤
│ │原始憑證共 張,計新臺幣 佰 拾 萬 仟 │
│ │佰 拾 元整 │
│理├────────────┬────┬───┤
│ │工 作 計 畫 項 目 名 稱 │金 額│備 註│
│ ├────────────┼────┼───┤
│ ├────────────┼────┼───┤
│ ├────────────┼────┼───┤
│單├────────────┼────┼───┤
│ ├────────────┼────┼───┤
│ ├────────────┼────┼───┤
│ ├────────────┼────┼───┤
│ ├────────────┼────┼───┤
│位│合 計│$ │ │
│ ├────────────┼────┴───┤
│ ├──────┬─────┼────────┤
│ │ 單位首長 │ 會計單位 │ 業務經辦單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支出憑證粘存單
--------------
┌─┬───┬─────────────┬──┐
│憑│預算科│金 額│備註│
│證│目 ├─┬─┬─┬─┬─┬─┬─┤ │
│編│ │百│十│萬│千│百│十│元│ │
│號│ │ │ │ │ │ │ │ │ │
├─┼───┼─┼─┼─┼─┼─┼─┼─┼──┤
│第│ │ │ │ │ │ │ │ │ │
│ │ │ │ │ │ │ │ │ │ │
│號│ │ │ │ │ │ │ │ │ │
├─┼───┼─┴─┴─┴─┴─┴─┴─┴──┤
│用│ │ │
│途│ │ │
│或│ │ │
│票│ │ │
│據│ │ │
├─┼───┼───┬───┬───┬────┤
│ │會計單│業 務│ │證 明│經辦人員│
│機│位 │ │科 長│或驗收│ │
│關├─┬─┤ │ │ │ │
│長│主│審│主 管│ │ │ │
│官│管│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