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家出具意見書實務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24日

條文關聯

專家於辨認工作範圍後,應瞭解委任人是否能提供價格決定參考資料,以
及評估專家是否具備適當之專業能力與足夠時間及人力,且能依據相關法
令及準則執行工作,以出具適當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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