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官倫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1月05日

條文關聯

  法官參與職務外之團體、組織或活動,不得與司法職責產生衝突,或有
  損於司法或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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