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0年公務倫理宣導專班實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2月23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
    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有關「建基公務倫理型塑優質文化」
    興革事項三「加強公務倫理宣導」辦理。

二、目的
    公務人員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係建構良好文官制度之基石
    。為將公務倫理價值觀內化至文官體系之中,以型塑優質之組織文化
    ,特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第一案,賡續辦理公務倫理宣導
    專班,加強公務倫理宣導事宜。

三、主辦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四、執行機關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五、公務倫理宣導專班相關事項
  (一)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所屬公務人
        員。
  (二)時數:每班4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後附件課程時數配當表。
  (四)宣導班次及人數:每班以50人為原則,預定於文官學院及全國北
        、中、南、東等地區選擇適當地點開辦,共26班,約 1,300人,
        得視報名人數多寡酌予增減。
  (五)辦理期間:100年4月至8月間擇適當日期辦理。
  (六)實施方式
        1.請參訓人員於參訓前先至文官學院「文官 e學苑」線上學習「
          公務倫理」課程,瞭解公務倫理基本概念。
        2.本專班由講座介紹公務倫理意涵、範圍、核心價值及各國相關
          作法,解析處理公務及日常生活之倫理作法,並由講座就個案
          與學員討論可學習借鏡或醒思之處。
        3.採半日不住班研習,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4.本宣導專班得搭配「100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開班
          時程辦理。
  (七)聘請講座:由文官學院依「公務倫理宣導講座薦介名單」內統一
        洽聘。
  (八)本宣導專班所需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40萬元為原則,支出項
        目含講座鐘點費、交通費、文具用品、印製課程資料、茶水、午
        餐、資料袋、郵資及其他雜支等。

六、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分工方式
  (一)主辦機關(保訓會):擬訂實施計畫及課程資料、問卷題目設計
        及分析、經費核撥(銷)、督核執行機關辦理情形。
  (二)執行機關(文官學院):
        1.印製課程資料及問卷、文具用品採購、洽訂辦理各班次及座談
          之日期及地點,並負責遴聘講座、調訓學員、場地之佈置、報
          到之受理、教學設備之準備、分發宣導資料及登錄終身學習時
          數等。
        2.各項行政支援工作,如有訂購餐飲或其他相關事宜,請取得以
          文官學院全稱為抬頭之收據,俟辦理完竣後由文官學院檢具經
          費執行狀況表及相關單據函送保訓會核銷。

七、經費撥付及核銷
    本案所需經費共約40萬元,由保訓會 100年度相關訓練經費項下支出
    ,於100年4月撥付文官學院第1期款20萬元,並依實需撥付第2期款20
    萬元,再由文官學院覈實檢具經費執行狀況表及相關單據,於同年10
    月上旬前函送保訓會辦理核銷事宜。

八、研討時數登錄
    由文官學院依參加人員實際學習時數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九、獎勵
    保訓會於宣導活動結束後,得視辦理成效,函請文官學院對相關工作
    人員酌予獎勵。

十、本計畫陳奉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