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國家文官學院(含中區培訓中心,以下簡稱本學院)為辦理公務人員
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晉升官等(資位)訓練及其他有關訓練(以
下簡稱各項訓練),且為符合學員在地訓練之需求,委託各訓練機關
(構)及學校協助辦理各項訓練(以下簡稱協訓班所),並為強化本
學院及委訓班所輔導員(含助理輔導員)之專業知能,提昇各項訓練
之訓練品質,特訂定本計畫。
本計畫課程之規劃,係依本學院輔導員之工作項目,歸納輔導員應具
有之職能、課程及其學習管道(詳如附表),其中可透過其他自主學
習或在職專業訓練等管道學習之課程,不列入本計畫之課程,至納入
本計畫之課程則採「分流」、「分級」及「分年」循序漸進辦理。
|
二、辦理機關:
由本學院主辦,並得與相關訓練機關(構)及大專院校合作辦理。
|
三、本計畫之研習課程分為「基礎研習」及「進階研習」兩級:
(一)基礎研習:
1.參加對象:
(1)從事各項訓練輔導工作之輔導員。
(2)本學院協訓班所得薦送人員參加本研習。
(3)從事各項訓練輔導工作之助理輔導員。
2.研習內容:
(1)網路課程:「傾聽與表達( 4小時)」及「輔導與諮商實務
(2小時)」等2項課程,合計6小時。
(2)實體課程:「學習行為觀察與評估( 3小時)」、「有效之
成人學習(3小時)」及「輔導員作業流程」(1小時)等 3
項科目,合計7小時。
(3)職能講習:本學院辦理之各項訓練輔導員專業職能講習, 2
小時。
(4)輔導實務:各項訓練中任一項訓練 3週之輔導工作,其中須
有連續5天以上之工作天。
3.實施方式:
(1)網路課程:由參加人員至本學院「文官e學苑」登錄學習並
測驗及格。
(2)實體課程:擇一個全天或二個半天辦理,並視需要納入全員
研習、專業職能講習或相關活動之課程。實體課程請假時數
不得超過2小時。
(3)職能講習:由本學院於各項訓練開訓前辦理,本學院及委訓
班所派員參加。
(4)輔導實務:依各項訓練之期程,由本學院及委訓班所安排參
加人員擔任輔導工作。
4.認證評量:依實施方式完成者發給結訓證書。
(二)進階研習:
1.參加對象:完成基礎研習之人員。
2.課程內容:預計辦理「高關懷個案之輔導」、「團隊領導與激
勵技巧」、「積極有效處理顧客抱怨」、「危機的預防及處理
」、「訓練規劃與執行」及「訓練成效評鑑」等 6項課程,約
18小時。
3.實施方式:視本學院訓期及參訓人數、分布區域擇期辦理,課
程採實體課程,由講座授課、分組討論及演練等方式進行,請
假或缺課時數未超過三分之一者,得參加認證評量。
4.認證評量:於課程結束後 2個月內辦理,上午進行個人筆試及
分組口試準備,下午進行分組口試及結訓綜合座談:
(1)個人筆試:選擇題40題,每題2.5分。
(2)分組口試:
A.於測驗當日,參加人員依組別及情境題目於規定時間作答
,作答得以簡報、海報或表演方式進行(每組配有海報紙
10張、色紙2包、彩色筆1盒;簡報或表演利用本學院電腦
教室或現有設備、素材準備,不另提供。)。
B.口試委員由專家學者2人至3人組成,滿分為100分。
(3)成績計算:個人筆試及分組口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總成
績70分以上為及格。未通過評量者,得參加未來研習班之認
證考試,至多以兩次為限,兩次仍未通過者,須重新參加進
階研習課程。
(4)認證評量及格者發給認證證書。
|
四、未曾參與基礎研習者,應於從事輔導相關工作前完成基礎研習,然因
故未能完成者,應於從事輔導相關工作始1年內完成基礎研習。
|
五、本計畫各項課程之研習日期依當年度各項訓練之期程,另行安排通知
。
|
六、進階研習個人總成績達前三名者敘嘉獎一次。
|
七、本計畫所需費用由本學院年度相關預算經費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