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考試院第九屆施政網領及年度施政計畫。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組織職掌及年度
施政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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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鼓勵公務人員勤於閱讀有益之書籍及積極參與訓練、進修、考察及聽
演講等活動,並將從中獲取之相關心得,提供其他公務人員作為相互
學習與激勵之參考,以普及終身學習、有效汲取新知,進而全面提昇
行政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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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內容:
本項研習心得寫作上網內容,包括下列三項:
(一)閱讀書籍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二)參加訓練、進修或聽取演講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三)參加考察後撰寫之心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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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加對象:
凡服務於全國各級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之現職公務人
員,均可以個人名義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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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品文體及字數:
(一)文體:以中文撰寫為原則,文言或白話不拘;如係用外國文字撰
述者,應附送中文譯本。
(二)字數:每篇作品以一千五百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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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參加方法:
(一)參加者應於閱讀書籍或參加有關訓練、進修或聽取演講或考察後
三個月內,將撰妥之研習心得或心得感想之具體文字作品直接以
電子郵件(e-mail)傳送至保訓會設置之電子郵件信箱。
(二)參加之作品請註明閱讀之書名、作者、出版社及出版日期(如附
表一);如係參加訓練、進修或聽演講或考察者,請註明參加之
時間、地點、主題、主講者姓名等相關資料。(如附表二)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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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研習心得寫作上網活動作者資料表(閱讀書│
│籍部分) │
├──┬────────────┬───────┤
│編號│作品名稱: │閱讀書籍 │
│ ├────────────┼───────┤
│ │作品字數: │書 名: │
│ ├──────┬─────┤作 者: │
│ │作 者 姓名│ │出版社: │
│ ├──────┤ │出版日期: │
│ │身分證字號 │ │ │
│ ├──────┴─────┤ │
│ │機關名稱: │ │
│ ├────────────┤ │
│ │官職等: 任第 職等 │ │
│ │職稱: │ │
│ ├────────────┤ │
│ │通訊處: │ │
│ │電話: │ │
├──┼────────────┴───────┤
│備註│一、每篇以一、五00字至三、00字為限。│
│ │二、本資料表填妥後請併同作品以電子郵件 │
│ │ 傳送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 │
│ │ 訓會)培訓業務信箱(training@mis.cs│
│ │ ptc.gpv.tw)中。至評審後之得獎作品,│
│ │ 將置於保訓會網站(WWW.csptc.gov.tw)│
│ │ 培訓業務中之「研習心得寫作」項下,以│
│ │ 廣為流傳運用。 │
├──┴────────────────────┤
│本項作品如獲獎,得由保訓會酌予修改及編印選輯與│
│上網,廣為流傳運用。 │
└───────────────────────┘
附表二
┌───────────────────────┐
│公務人員研習心得寫作上網活動作者資料表(閱讀書│
│籍部分) │
├──┬────────────┬───────┤
│編號│作品名稱: │參加研習活動 │
│ ├────────────┼───────┤
│ │作品字數: │時 間: │
│ ├──────┬─────┤地 點: │
│ │作 者 姓名│ │主 題: │
│ ├──────┤ │主講者姓名: │
│ │身分證字號 │ │主辦單位: │
│ ├──────┴─────┤考察國家: │
│ │機關名稱: │進修機關(構)│
│ ├────────────┤、學校: │
│ │官職等: 任第 職等 │ │
│ │職稱: │ │
│ ├────────────┤ │
│ │通訊處: │ │
│ │電話: │ │
├──┼────────────┴───────┤
│備註│一、每篇以一、五00字至三、00字為限。│
│ │二、本資料表填妥後請併同作品以電子郵件 │
│ │ 傳送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 │
│ │ 訓會)培訓業務信箱(training@mis.cs│
│ │ ptc.gpv.tw)中。至評審後之得獎作品,│
│ │ 將置於保訓會網站(WWW.csptc.gov.tw)│
│ │ 培訓業務中之「研習心得寫作」項下,以│
│ │ 廣為流傳運用。 │
├──┴────────────────────┤
│本項作品如獲獎,得由保訓會酌予修改及編印選輯與│
│上網,廣為流傳運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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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評審:
(一)本項心得寫作之評審,於每年三、六、九及十二月各辦理一次。
(二)由保訓會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並進行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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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
凡經評審通過足供其他公務人員參考之優良作品,每篇發給新臺幣三
千元等額之圖書禮券,由保訓會於評定後以掛號郵寄受獎人服務機關
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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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廣運用:
(一)得獎之作品得由保訓會酌予修改及編印選輯與上網,以廣為流傳
應用。
(二)為達到相互學習之目的,其他公務人員可就上網作品互相討論或
進一步提出研習心得,以擴大影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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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下列作品,不得申請獎勵:
(一)曾經申請未獲獎勵者。
(二)接受機關或團體資助而從事研究發展者。
(三)研習心得屬業務機密或機關規定不宜對外發表者。
(四)所撰擬之訓練、進修或演講題目或考察時間已逾該訓練、進修或
演講結束或考察後三個月者。
(五)未依規定將作品及表件一併傳送或表件未依式填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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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加之作品之不得抄襲他人著作,抄襲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評審前被檢舉或發現經查證屬實者,取銷者參加資格。
(二)得獎後始被檢舉或發現經查證屬實者,除註銷其得獎資格並追
繳其所得獎勵金額外,其有關法律責任由提出申請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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