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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03年7月31日「
    研商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專業類科錄取人員
    集中實務訓練會議」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0
    3年8月19日召開研商「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類科及公職土木工程技師錄取人員集中實務訓練
    」會議決議辦理。

貳、目的
    為使 103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以下簡稱本考
    試)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類科及公職土木工程技師錄取人員於實務訓
    練期間充實專業法令知識與實務執行能力,強化並提升專業服務素質
    ,俾利未來公務順利執行。

參、研習對象
    本考試土木工程、結構工程類科及公職土木工程技師正額錄取經分發
    之現缺人員計有 269人,各類錄取人數如下表,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與普通考試雙榜人員計34人,本年度調訓人數合計為235人。
    ┌──┬────────┬────────────────┐
    │    │                │          正額錄取人數          │
    │項次│    考試類科    ├────┬──┬─────┬──┤
    │    │                │高考三級│普考│新增辦理類│合計│
    │    │                │        │    │科        │    │
    ├──┼────────┼────┼──┼─────┼──┤
    │ 1  │土木工程類科    │  106   │157 │    -     │263 │
    ├──┼────────┼────┼──┼─────┼──┤
    │ 2  │結構工程類科    │   2    │ 0  │    -     │ 2  │
    ├──┼────────┼────┼──┼─────┼──┤
    │ 3  │公職土木工程技師│   -    │ -  │    4     │ 4  │
    ├──┼────────┼────┼──┼─────┼──┤
    │    │     小計       │  108   │157 │    4     │269 │
    └──┴────────┴────┴──┴─────┴──┘

肆、辦理機關
一、主辦機關:由保訓會協調委託工程會主辦。
二、協辦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共同協助辦理。

伍、研習地點
    由工程會行政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分北、中、
    南3個訓練地點如下: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地址: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
        山路3段79號,電話 02-82212888,傳真 02-22238205。
    二、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中部訓練中心,地址:南投縣南
        投市中興新村光明一路300號,電話 049-2339171,傳真 049-23
        39692。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地址:高雄市橋
        頭區里林東路公路巷120號,電話 07-6117101,傳真 07-611710
        6。

陸、研習課程及時數配當
    課程內容包含17個單元,由工程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
    依初任公職人員需求,共同規劃訂定,共計5天,每天 6~7小時,合
    計32小時。
    一、訓練課程表及講師名單如下,講師由規劃機關負責遴聘:

        (圖表請參閱附件)

    二、課程教材及考題由課程規劃機關提供,教材簡報需於 103年11月
        底前送工程會彙辦,考題(每單元至少10題)則於 103年12月10
        日以前提送工程會彙辦。

柒、研習期程:
    於104年1月分4梯次辦理,每梯次人數約60人,各梯次時間如下:
    ┌──┬────────────┬────────────┐
    │梯次│       訓練時間         │       訓練地點         │
    ├──┼────────────┼────────────┤
    │ 1  │104年1月5日至104年1月9日│                        │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  │
    │ 2  │104年1月12日至104年1月16│訓練所(北部)          │
    │    │日                      │                        │
    ├──┼────────────┼────────────┤
    │ 3  │104年1月19日至104年1月2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  │
    │    │日                      │訓練所中部訓練中心      │
    ├──┼────────────┼────────────┤
    │ 4  │104年1月26日至104年1月30│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  │
    │    │日                      │訓練所南部訓練中心      │
    └──┴────────────┴────────────┘

捌、實施期程及方式
一、調訓通知:本訓練由保訓會發函用人機關調訓,並將訓練人員名單提
    供工程會轉知代訓單位安排訓練課程。
二、膳宿安排:本訓練採密集研習方式辦理,提供膳食及住宿,實務訓練
    機關(構)學校依學員住宿需求回復保訓會後,提送工程會轉知代訓
    單位建置訓練名單。
三、測驗考核:於課程最後 1日安排測驗,測驗結果由工程會送交實務訓
    練機關(構)、學校,作為實務訓練成績考核之參據。
四、綜合座談:由保訓會、工程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共同
    派員參加結訓綜合座談,俾瞭解學員需求及課程內容檢討。
五、意見調查:辦理訓練後之滿意度及意見調查,以暸解學員反應及回饋
    。

玖、訓練經費
一、本訓練經費比照 102年度,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向各該
    實務訓練機關(構)學校收取費用。
二、本訓練作業事項由工程會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
    預估所需經費約 935,500元,包含講師等人事費用、課程所需業務費
    、講師交通旅費。
三、研習人員依需求辦理住宿,需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 4,800元;
    不住宿人員每人次訓練費用為3,300元。

拾、其他
    本計畫送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