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建置及維運方案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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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立案背景
一、因應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創新為掌握競爭優勢之關鍵,
    為豐富公務人員學習資訊,促進知識交流與分享,有必要提供公務人
    員多元化且具高效益之學習環境,俾利其吸收新知,以提高其競爭力
    。
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資訊散置於產、官、學、研及社會各界,亟需加以
    整合納入系統管理,並建置一專屬入口網站,方便公務人員搜尋,作
    符合其自主學習之選擇,並配合作有效之管理與運用。

貳、目的
一、將產、官、學、研各類教育學習機關(構)(以下簡稱學習機構)所
    開設之課程,於入口網站上公告,並要求適時、適質將資料更新;網
    站並建置有效處理接受報名、審核入學、學習登錄及提供最適講座等
    相關功能機制,方便各項學習進程安排作業及資訊交流。
二、提供各機關掌握並有效處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內涵及時數等學習紀錄
    資訊,參酌其學習後之績效表現,結合人事考績、陞遷、訓練進修等
    措施,以提昇人力資源管理之效能。
三、經由溝通協調,協助各類教育學習機構各自深化其專精領域之開發與
    發展,以網站平臺連接作橫向分工,充分交流,掌握階段人力資源發
    展供需、品質與數量等資訊,除減少重複開發所造成資源之浪費外,
    並提昇學習資源之深度與廣度,俾利公務人員終身學習。
四、經由複合式搜尋機制,對於學習機構之資訊,作系統化之蒐集、分析
    、統計,作為人力資源發展決策參考,俾使人才培育能與國家發展作
    緊密之結合。

參、方案內容
一、建置學習資訊中心系統:由學習機構建立、修正、或刪除開課班級、
    課程等學習資訊,並將相關資訊上傳於本系統,公務人員可經由入口
    網站,瀏覽現行學習相關資訊,依需要自主選擇最適合之課程、上課
    時間、地點,並可在線上報名。另經協調促使各學習機構,深化其專
    精領域課程,作橫向交流運用。
二、建置電子報訂閱系統:公務人員依照個人喜好及職務需求,自行設定
    欲訂閱之課程類別,系統即可自動產生所訂閱之相關課程訊息,如最
    新課程目錄、課程公告事項等相關訊息,以傳達訂閱者。
三、建置線上書城系統:由學習機構針對每門開設之課程,推薦適當書籍
    供公務人員參考。
四、設置國家政策及最新消息專欄:公佈總統府、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發布
    之國家重大政策,以利政策宣導;另設置最新消息,公布終身學習及
    教育訓練最新資訊。
五、建立講座資料維護系統:學習機構建立、修正、查詢相關講座資料,
    並上傳於本系統供各學習機構延聘講座及公務人員選擇學習之參考。
六、建置學習護照登錄系統:學習機構於課程結束後,登錄公務人員學習
    歷程及成績,上傳於本系統,以便公務人員瞭解其學習紀錄;另各機
    關應定期將公務人員學習資料下載登錄,並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
    下簡稱本局)人事管理資訊系統相連結,可建立公務人員學習歷史資
    料。
七、建立統計及問卷調查系統:藉由本系統,有效蒐集、分析現行公務人
    員終身學習供需相關資訊供本局決策參考。

肆、辦理期程
一、建置階段: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本專案各項功能建置
    ,及相關人員教育訓練。
二、維運服務階段:自建置完成之日起至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伍、辦理步驟
一、需求分析:於決標起七日內,由得標廠商及本局考訓處簽准之專案小
    組,就專案需求、分類架構、資訊服務、資料交換機制整合、硬體設
    備、網站架構之運用以及人機介面處理、教育訓練等進行需求分析。
二、需求確認:於決標一個月內與各單位人員,討論確定詳細功能規格並
    完成雛型網站設計。
三、系統分析及設計:得標廠商依據前述需求,進行系統分析、功能模組
    設計及測試、程式元件設計及測試及程式實作。
四、網路系統及主機建置:系統(網路主機及學習入口網站系統)經安裝
    、測試功能無誤後,置於政府網路GSN 機房內。
五、功能測試:由得標廠商針對各功能系統進行流程及功能正確性驗證測
    試。
六、整合測試:由本局、部分人事機構及學習機構進行流程及功能正確性
    整合測試。
七、教育訓練及導入:針對本局、部分人事機構及學習機構進行系統導入
    教育訓練,並建置線上使用與操作說明,使用者隨時可獲得操作本系
    統之疑難解說。
八、系統維運:得標廠商須維持每週七日、每日二十四小時穩定運轉;每
    月當機次數在三次(含)以內,每次當機時間不得超過四小時,全年
    累計不得超過二十次。

陸、權責分工
一、本局及得標廠商:
  (一)建置本網站。
  (二)提供各機關、學習機構管理後臺網址、獨立之帳號與密碼,俾利
        其進入更新及維護其所屬空間之資料,並確保其資訊安全。
  (三)提供各機關、學習機構刊登或匯入學習相關資料所需之轉換格式
        及程式軟體。
  (四)於使用本系統前,提供各機關、各學習機構及公務人員必要之實
        體或網路教育訓練。
  (五)提供本系統伺服器主機空間、網路頻寬,並儘力維持本網站對外
        網路暢通。
  (六)協調聯繫各機關及學習機構,建立課程、出版品、講座等分類體
        系表,並訂定相關管理要點。
  (七)針對經認證之學習機構實施評鑑,並由本局予以獎懲,以確保其
        所提供服務之品質。
二、各機關:
  (一)使用本系統搜尋本機關符合受訓資格之人員並予以線上薦送報名
        。
  (二)將本機關公務人員國外進修資料登錄於本系統,並應檢視或登錄
        其國內進修資料之完整正確性後,將其訓練、進修等學習資料下
        載轉錄各機關人事管理資訊系統;另得查詢、列印本機關公務人
        員學習紀錄。
三、各學習機構
  (一)提供並維護機構下屬單位管理帳號,另依本局所訂格式,提供本
        學習機構簡介資料。
  (二)依所開設班別,提供、修改或刪除班級與課程相關資料。
  (三)依所開設之班別及相關審核程序,准駁學員報名,並將學員名冊
        下載及列印、於班別課程結束後,登錄學員成績、並將資料上傳
        。
  (四)應配合所開設之班別,應提供相關出版品資料。
  (五)在尊重講座意願之前提下,提供並適時修正本機構講座資料。

柒、經費
一、本網站建置經費由本局、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二、網站維運初期,為服務各類人員,採不收費原則,由本局及所屬相關
    經費勻支,惟為能永續經營,並宣導企業型政府及使用者付費之觀念
    ,俟上網人數達成一定規模後,由本局訂定收費標準,向學習機構收
    取費用,以達收支平衡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