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96年 7月23日號函頒「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
二、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104年 4月 7日函頒「第八屆政府服務品質獎
評獎實施計畫」與「第八屆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手冊」。
三、臺北市政府 104年 4月13日府授研服字第 10431536600號及 104年 6
月 1日府授研服字第 10432295500號函頒「臺北市政府提升政府服務
品質實施計畫」。
四、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104年 5月 5日北市產業企字第 10431589720
號及 104年 6月16日北市產業企字第 10430235000號函頒「臺北市政
府產業發展局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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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計畫目標:
為提升本處為民服務品質,持續深化服務績效,積極提升管理效率,
達到簡政便民目標,使民眾享有專業及高效率之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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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執行策略:
一、建構優質商業環境,促進商業發展。
二、簡化登記作業,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三、加強特定目的事業管理,健全商業秩序。
四、擴大特色商業輔導,活化地區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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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執行內容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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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列管辦法
一、本處為民服務推動小組應依據本計畫訂定提升(執行)方案協助權責
單位逐步推行,並依辦理期程控管進行。
二、由研考小組請各權責單位填報執行情形,據以瞭解各項工作執行概況
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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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與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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