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屋頂菜園防颱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

所有條文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防範各機關建物屋頂菜園於颱風來襲
    時造成屋頂淹水災情,特訂定本要點。

二、各機關建物屋頂菜園於颱風來襲前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接獲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後成立應變小組。
  (二)檢查屋頂排水系統及清理屋頂環境:
        1.檢查排水口無堵塞。
        2.確定排水管排水功能正常。
        3.清理屋頂落葉、雜物。
  (三)處理蔬果攀爬支架:
        1.加強固定供蔬果攀爬之支架。
        2.必要時先行拆除支架。
  (四)處理盆栽:
        1.先行採收蔬菜、果實。
        2.加強補充及壓實盆栽土壤。
        3.鋪蓋紗網或遮陰網。
        4.強颱來襲時移置植盆集中於女兒牆或靠近樓梯間處。
        5.強颱來襲,拆卸組合式多層盆器。

三、各機關建物屋頂菜園於颱風來襲後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接獲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一、二級開設撤除後,撤除應變小組。
  (二)巡視屋頂狀況:
        1.清理屋頂落葉、雜物。
        2.確定排水管排水功能正常。
        3.若有積水狀況,加以清理。
  (三)處理蔬果攀爬支架:
        1.復原拆除之供蔬果攀爬之支架。
        2.支架若有損壞,重新安裝。
  (四)處理盆栽:
        1.去除鋪蓋紗網或遮陰網
        2.清理盆土積水
        3.植盆歸位
        4.組合式多層盆器,重新組裝
        5.若蔬菜受損嚴重,重新播種蔬菜
        6.若蔬菜受損輕微,加強補充及壓實盆栽土壤並扶正植株,促進
          蔬菜恢復正常發育。
        7.補施肥料,以促進蔬菜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