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稽核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經費稽核委員會召開會議時,得視稽核事項之需要,邀請管理委員會或 校內相關單位派員列席。 經費稽核委員會得經委員會之決議,請管理委員會或校內相關單位提供 必要之資料以供查閱。 經費稽核委員會應於校務會議中提出有關校務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 用之稽核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