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員會所需工作人員,由各校現有人員派兼為原則。但為使校務發 展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得進用專業人員若干人 ,其權利、義務、待遇及福利,由各校於契約中明定之。 前項但書之人事及行政費用,由第八條所定收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