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加強學校與家庭連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教育,發揮親職教育功
能,以增進教育效果。
(二)增進學校與社區連繫,宣導政令,擴大社會教育功能,使學校成
為文化精神保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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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原則:
(一)實施次數:各校每學期自行安排一次家長參觀教學日,邀請家長
參與學校活動,瞭解子女接受教育情形。
(二)實施時間:以選擇星期六下午或星期日上午等例假日施行為宜,
活動時間每次以不超過半天為原則。
(三)活動內容:以參加教學活動、團體活動、親師會談為主。亦可安
排教育專題講演、教育影片觀賞、教育成果展覽等活動以增加內
容。
(四)活動方式:宜動靜態兼用,由靜態的參觀教育成果展覽,進而參
與動態的教學活動,團體活動暨座談會期能達到父母子女親情交
融,學校家庭意見溝通。
(五)座談會結論暨家長建議事項,要儘速深入研究擬訂可行方案付諸
實施,執行情形應在下次家長參觀教學日向家長提出報告以示重
視。
(六)家長參觀教學日為學校例行教育活動之一,每學年編列學校行事
曆時應列入並按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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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施要項:
(一)每校每學年應舉行家長參觀教學日二次,其中一學期為班級性家
長參觀教學日,而另一學期應為全校性家長參觀教學日。
(二)班級性家長參觀教學日:
1.最好在上學期開學後不久舉行,以促進教師與家長互相了解,
並於一學期內分成若干梯次施行完成。
2.小型學校每一梯次由數個班級同時實施,中型或大型學校每一
梯次由數個班級仍至一個年級同時舉行。
3.活動安排及教學進行均以班級為單位,由級任導師自行負責辦
理。
4.活動內容;以參觀教學、團體活動、座談會各一節為宜。
5.如在上學期期末或下學期舉行時,得於各班級教室內,安排學
生平時作業作品及學習成果配合展示。
(三)全校性家長參觀教學日:
1.最好在下學期中旬後舉行,但得視各校斟酌安排。
2.全校以安排一個梯次或不超過二個梯次實施完成。
3.活動安排及教學進行由行政單位統一規劃級任教師為主,科任
教師協助,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實施。
4.活動內容包含:升旗、參觀展覽、參觀教學、專題演講或教育
影片觀賞座談會,其中參觀教學、專題演講、座談會等時間以
各一節為宜。
5.應闢全校性展覽會場,配合舉辦各項展覽活動。
(四)舉行參觀教學日,應於一星期前通知家長參加,未克參加者,級
任導師應另行連繫輔導。
(五)參觀教學活動的實施,事前應有周詳計劃妥善安排。活動設計尤
應注意吸引學生家長踴躍參與,並能激發父母了解教育、關心教
育。
(六)全校性家長參觀教學日,由教務、訓導、總務等三處共同規劃,
其職務分擔得參照左列各點辦理。
1.教務處:辦理編擬總計劃,安排活動程序、教學活動、教育成
果展覽,聘請學者專家演講,準備教育影片放映等事宜。
2.訓導處:辦理印發通知書,安排團體活動,編擬座談會程序,
學校報告事項資料、討論題綱、準備會議紀錄簿暨會議紀錄的
總整理等事宜。
3.總務處:辦理美化學校環境、佈置會場、供應茶水、接待來賓
、簽到、分發資料及其他工作支援等事宜。
(七)座談會程序應包含下列各項:
1.主席報告:
2.級任教師報告:
(1)學校連繫事項。
(2)班級經營事項。
(3)希望家長配合事項。
3.交換意見。
4.家長建議事項。
(八)座談會紀錄簿應事先印妥分發各級任教師使用。
(九)利用例假日舉辦參觀教學日教師,各校可自行選訂不影響學生課
業時間給予補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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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校參觀教學日實施計劃,執行成果,實施後檢討資料,家長建議事
項執行紀錄等諸資料應專案存查,提供教育局年末業務檢查時接受評
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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