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推展親職教育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13日

所有條文

一、實施目標:
 (一)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激發家長關心子女,協助學校教育,增
    進教育效果。
 (二)提昇家長親職教育知能,以建立良好親子關係,強化家庭教育功
    能,培育健全國民。
 (三)善用社會資源,加強家庭教育,促進國民教育正常發展,建設和
    諧樂利的社會。

二、實施對象:學生家長

三、實施原則:
 (一)共同參與:學校親職教育工作由輔導室策劃,其他處室協同執行
    ,全校教職員工共同負責。
 (二)廣徵意見:廣徵教師、家長及學生意見,瞭解其需求,並參考社
    區的社經水準,做為安排親職課程及規劃活動方式的依據。
 (三)適性推展:為使親職教育達到最大成效,活動方式宜多樣化,並
    因年級、行為問題之不同而安排不同主題,以適應不同父母之需
    要。
 (四)善用資源:善用家長委員會,青少年輔導相關機構或精神醫療機
    構等社會資源,推行親職教育。
 (五)加強宣導:活動之前應用張貼海報、電話聯繫、書面通知等方式
    加強宣導。
 (六)積極鼓勵:用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如給予學生獎勵、銷
    過或發紀念品等。

四、實施方式:
    學校實施親職教育得採下列方式規劃實施:
 (一)演講:請學者專家蒞校講演或校內同仁擔任。
 (二)座談:問題討論、經驗分享。
 (三)參觀:教學參觀、社會資源機構參觀。
 (四)晤談:個別晤談、團體晤談。
 (五)研習:親職教育課程研習。
 (六)出版刊物:單張、摺頁、報紙、雜誌、專書等方式。
 (七)諮詢專線:設於輔導室或導師室或提供其他諮詢專線服務(如師
    大特教諮詢專線、輔導諮詢專線)。
 (八)成長團體:組織成長性或矯治性團體、以提升親職教育功能。
 (九)家庭訪視:電話聯繫、約談家長、家庭拜訪。
 (十)親子活動:趣味競賽、親子營、親子郊遊、親子溫馨時間。
 (十一)幸福家庭教室:烹飪社、插花社、韻律社、合唱團等才藝研習
     團體。
 (十二)家庭聯絡:利用日記、週記及聯絡簿。
 (十三)提供資訊:親職教育書籍、錄音帶或雜誌、親職教育活動消息
     。
 (十四)學藝活動:配合節慶(如母親節、教師節)舉辦合唱比賽、詩
     歌朗誦比賽、卡片製作等學藝競賽活動,並邀請家長參加。

五、實施要項
    ┌─────┬──────────────┬──┐
    │項  目    │項                        容│備註│
    ├─────┼──────────────┼──┤
    │(一)舉辦│提供父母教養子女之觀念與策略│參加│
    │      親職│。                          │主題│
    │      教育│依各年級學生特質,安排適當的│如附│
    │      講座│主題。                      │件。│
    │          │每學期安排之主題具有層次性,│    │
    │          │以吸引家長參加。            │    │
    ├─────┼──────────────┼──┤
    │(二)設置│於輔導室設置專線電話。      │經常│
    │      親職│由輔導老師答覆家長與子女溝通│實施│
    │      諮詢│的意見,並主動會知導師或於必│。  │
    │      專線│要時主動聯繫家長,並作簡要記│    │
    │          │錄。                        │    │
    │          │可邀請有經驗且熱心之家長擔任│    │
    │          │輪值工作。                  │    │
    ├─────┼──────────────┼──┤
    │(三)進行│訪視可以電話聯繫,約家長來校│經常│
    │      家庭│晤談或實施拜訪家庭等方式。  │實施│
    │      訪問│各班導師每學期至少進行三分之│。  │
    │          │一以上學生家庭訪視工作。    │    │
    │          │訓輔人員協同導師負責特殊學生│    │
    │          │的家庭訪視。                │    │
    │          │每次訪視作簡要記錄。        │    │
    ├─────┼──────────────┼──┤
    │(四)開設│設計系列親職教育課程,以配合│可辦│
    │      親職│家長需要。                  │理短│
    │      教育│利用週六+下午或週日實施,以│期研│
    │      課程│方便家長參與。              │習班│
    │          │家長採自由報名參加方式,並有│(每│
    │          │計畫的鼓勵特定對象參加,經費│學期│
    │          │由家長負擔,全部課程都參加者│至少│
    │          │,由學校發給修畢親職教育課程│二次│
    │          │證明。                      │)或│
    │          │                            │長期│
    │          │                            │研習│
    │          │                            │班。│
    │          │                            │得配│
    │          │                            │合成│
    │          │                            │人教│
    │          │                            │育方│
    │          │                            │案實│
    │          │                            │施。│
    ├─────┼──────────────┼──┤
    │(五)舉行│由學校行政人員分別針對新生、│每學│
    │      大型│畢業生或全校學生家長,溝通學│期至│
    │      家長│校辦學觀念,並和家長交換意見│少辦│
    │      座談│。                          │理乙│
    │      會  │含校務報告、問題討論、經驗分│次。│
    │          │享等。                      │視需│
    │          │                            │要分│
    │          │                            │年級│
    │          │                            │座談│
    │          │                            │。  │
    │          │                            │參考│
    │          │                            │主題│
    │          │                            │如附│
    │          │                            │件。│
    ├─────┼──────────────┼──┤
    │(六)舉辦│於各班教室召開。            │每學│
    │      班級│邀請各班家長代表主持會議共同│期至│
    │      親師│討論問題,導師列席答覆問題並│少舉│
    │      座談│和家長交換意見,及傳達學校請│辦乙│
    │      會  │家長配合事項。              │次。│
    │          │行政人員或任課教師視需要列席│    │
    │          │。                          │    │
    ├─────┼──────────────┼──┤
    │(七)舉辦│家長參觀教學,瞭解孩子在校學│每學│
    │      教學│習情形。                    │期至│
    │      參觀│學生學習成果展示。          │少舉│
    │      日  │安排親子趣味活動。          │辦乙│
    │          │                            │次。│
    ├─────┼──────────────┼──┤
    │(八)舉辦│邀請特殊學生家長或重要關係人│每學│
    │      特殊│到校與導師、輔導老師及有關行│期至│
    │      學生│政人員或學者專家座談,討論學│少舉│
    │      家長│生輔導事宜,並可依學生狀況進│辦乙│
    │      座談│行家族諮商。                │次。│
    │          │同質問題的特殊學生家長意見交│    │
    │          │流。                        │    │
    ├─────┼──────────────┼──┤
    │(九)出版│根據各校需要,每期安排一主題│每學│
    │      親職│和家長溝通教養子女的觀念。  │期至│
    │      簡訊│報告學校重要活動及成果。    │少出│
    │          │溝通家長和學校意見。        │刊乙│
    │          │提供子女的心聲。            │次。│
    │          │介紹校外親職諮詢機構、演講資│    │
    │          │訊及優良親職教育書籍。      │    │
    │          │親職教育課程簡介。          │    │
    │          │提供本校親職雜誌、書籍借閱資│    │
    │          │訊。                        │    │
    │          │推廣親子活動。              │    │
    ├─────┼──────────────┼──┤
    │(十)成立│有興趣的父母自由報名或邀特定│每週│
    │      父母│對象參加組成小團體。        │一次│
    │      成長│邀請有經驗之團體領導者來帶領│、每│
    │      團體│團體,藉由相互討論、經驗分享│學期│
    │          │而成長,經費由父母負擔。    │可辦│
    │          │可利用週一至週五時間實施。  │十至│
    │          │國小教師週三下午的進修活動可│十二│
    │          │邀請家長共同參與。          │次。│
    ├─────┼──────────────┼──┤
    │(十一)成│提供學校現有設備,成立社區媽│視需│
    │    立幸福│媽教室。                    │要實│
    │    家庭教│藉學校與社區民眾相互交流機會│施。│
    │    室    │,增進其教養子女觀念,使學校│    │
    │          │成為社區文化精神堡壘。      │    │
    ├─────┼──────────────┼──┤
    │(十二)加│請導師切實批閱生活週記及家庭│經常│
    │    強家庭│聯絡簿,撰寫評語,並請家長按│實施│
    │    聯絡  │時簽名提供意見,以加強聯繫,│。  │
    │          │同時依學生情況隨時予以輔導與│    │
    │          │協助。                      │    │
    │          │家長如有意見及時處理,亦會知│    │
    │          │有關處室。                  │    │
    │          │訓導處隨時抽查學生週記及聯絡│    │
    │          │簿,對於各班書寫認真學生予以│    │
    │          │公開表揚。                  │    │
    ├─────┼──────────────┼──┤
    │(十三)舉│舉辦詩歌朗誦或合唱比賽,邀請│配合│
    │    辦學藝│家長參加,抒發孝親情懷。    │節日│
    │    活動  │舉辦慶祝母親節親子活動,邀請│慶典│
    │          │母親參加,以增進親子感情。  │實施│
    │          │                            │。  │
    ├─────┼──────────────┼──┤
    │(十四)推│家長與孩子共同選讀優良讀物。│視需│
    │    行「一│家長指導孩子書寫心得報告,並│要實│
    │    家一書│檢閱之,以增進親子情感。    │施。│
    │    」運動│                            │    │
    ├─────┼──────────────┼──┤
    │(十五)其│隨時處理臨時性親職教育交辦事│視需│
    │    他活關│項。                        │要實│
    │    活動  │利用段考下午或期末辦理參觀及│施。│
    │          │服務育幼院或養老院等活動。  │    │
    │          │分發信函,請家長配合共同輔導│    │
    │          │其子女,如「給新生家長的一封│    │
    │          │信」、「拒絕安非他命進入校園│    │
    │          │」等。                      │    │
    └─────┴──────────────┴──┘

六、實施經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七、評鑑與獎勵:
 (一)評鑑方式:
    1.以問卷、電話聯繫等方式,瞭解一般家長在參與學校親職教育
          活動之反應。
    2.召開輔導會議,由有關同仁按預定項目實施自我檢討。
    3.利用家長委員會時,請提出本校辦理親職教育改進意見。
    4.績效追蹤,在活動過後一段時間,即以預擬項目觀察學生的行
          為表現或學生報告其父母之表現。
 (二)獎勵:經本局考核辦理親職教育成效良好學校,由本局從優獎勵
    。
附件:
舉辦親職教育講座暨家長座談會各年級參考的主題如下:
國小低年級:
一、小學新鮮人──認識新環境。
二、家庭、學校間如何聯繫與溝通。
三、認識小學教育與幼稚園教育之不同,父母應如何配合。
四、遊戲與學習相結合,提高學習的興趣。
五、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
六、親子同樂──加強溜、滑、滾、爬的運動,以助生長和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