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門票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所有條文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以下簡稱兒童育樂中心)。

兒童育樂中心各場館門票之收費基準如附表。

兒童育樂中心各場館門票之收入,應依法定程序解繳市庫。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