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使用保證金:體育活動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職業運動及非體育活動五十萬元
,限即期銀行本票,應悉數解繳市庫,於活動結束而無損壞場地、設施、器材或其他違
約事項,且繳清場地使用費用者,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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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況或錄影轉播:每場十五萬元(不售票體育活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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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廣告費:0.9公尺*1.5公尺,每面每天二千元;1.8公尺*4.5公尺或 0.9 公尺*9公尺
,每面每天四千元; 1.8公尺*4.8公尺或 0.9公尺*9.3公尺以上,每面每天六千元。
如有不同規格,以面積為準 4.05平方公尺以下,每面每天二千元;8.1平方公尺以下,
每面每天四千元; 8.1平方公尺以上,每面每天六千元。
不售票之體育活動減半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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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場地使用費及其他費用如下:
┌────┬────────────────┬────────┐
│ │ 場地使用費 │ │
│場地名稱├───────┬────────┤ 其他費用 │
│ │ 體育活動 │ 非體育活動 │ │
├────┼───────┼────────┼────────┤
│田徑場 │1.不售票性質活│1.演唱會活動,每│1.田徑場電燈照明│
│ │ 動,以每日一│ 場最低底價一百│ 費每小時四千四│
│ │ 萬元計。 │ 萬元。 │ 百元(每塔每小│
│ │2.售票性質活動│2.非演唱會售票性│ 時一千一百元)│
│ │ ,以每場次門│ 質活動每場次門│ 。 │
│ │ 票收入,扣除│ 票收入,扣除娛│2.搭(拆)台及彩│
│ │ 娛樂稅,稅後│ 樂稅,稅後收入│ 排期間以每日二│
│ │ 收入 5%計價│ 10%計價。未滿│ 萬四千元計價。│
│ │ 平均每場不足│ 二十萬元者以二│3.體育不售票活動│
│ │ 一萬元以一萬│ 十萬元計價,非│ 水電費每小時一│
│ │ 元計。 │ 演唱會性質活動│ 千元。 │
│ │ │ 不售門票者每場│ │
│ │ │ 以二十萬元計價│ │
│ │ │ 。 │ │
│ │ │ │ │
├────┼───────┼────────┼────────┤
│中山足球│1.不售票性質活│1.演唱會活動,每│1.電燈照明費每小│
│場 │ 動,每日以一│ 場最低底價五十│ 時二千元。 │
│ │ 萬元計費。 │ 萬元。 │2.搭(拆)台及彩│
│ │2.售票性質活動│2.非演唱會售票性│ 排期間以每日二│
│ │ ,以每場次門│ 質活動每場次門│ 萬四千元計價。│
│ │ 票收入,扣除│ 票收入,扣除娛│3.二樓迴廊規劃十│
│ │ 娛樂稅,稅後│ 樂稅,稅後收入│ 七區(每區面積│
│ │ 收入 5%計價│ 10%計價。未滿│ 約二百五十平方│
│ │ ,平均每場不│ 二十萬元者以二│ 公尺)以每區每│
│ │ 足一萬元以一│ 十萬元計價,非│ 日使用以二千元│
│ │ 萬元計。 │ 演唱會性質活動│ 計價,借用一個│
│ │ │ 不售門票者每場│ 以上八折優待。│
│ │ │ 以二十萬元計價│4.體育不售票活動│
│ │ │ 。 │ 水電費每小時一│
│ │ │ │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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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運動│1.多用途草坪廣│天母運動公園多用│1.天母棒球場電燈│
│公園 │ 場:不售票性│途廣場售票性質活│ 照明費每小時三│
│ │ 質活動每日以│動每場次門票收入│ 千元。 │
│ │ 二萬元計費。│扣除娛樂稅,稅後│2.彩色大螢幕每場│
│ │2.天母棒球場不│收入10%計價。未│ 次三萬元。 │
│ │ 售票性質活動│滿十萬元者以十萬│3.體育不售票活動│
│ │ 每場五萬元。│元計價,不售票性│ 水電費每小時一│
│ │ 售票性質活動│質活動每日以十萬│ 千元。 │
│ │ ,以每場次門│元計價。天母棒球│4.搭(拆)台及彩│
│ │ 票收入,扣除│場前廣場每場以五│ 排期間以每日一│
│ │ 娛樂稅,稅後│萬元計價。 │ 萬二千元計價。│
│ │ 收入10%計價│ │ │
│ │ ,平均每場不│ │ │
│ │ 足五萬元以五│ │ │
│ │ 萬元計。 │ │ │
│ │3.天母棒球場前│ │ │
│ │ 廣場每場以一│ │ │
│ │ 萬元計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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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棒球│1.不售票性質活│ │體育不售票活動水│
│場 │ 動不收費。 │ │電費每小時五百元│
│ │2.售票性質活動│ │。 │
│ │ ,每場次門票│ │ │
│ │ 收入,扣除娛│ │ │
│ │ 樂稅,稅後收│ │ │
│ │ 入 5%計價,│ │ │
│ │ 平均每場不足│ │ │
│ │ 一萬元以一萬│ │ │
│ │ 元計價。 │ │ │
├────┼───────┼────────┼────────┤
│游泳池 │1.不售票活動,│1.售票性質活動每│1.電燈照明費每小│
│(東門、│ 東門游泳池:│ 場次門票收入,│ 時一百元。 │
│景美游泳│ 每小時一千元│ 扣除娛樂稅,稅│2.搭(拆)台及綵│
│池) │ 。 │ 後收入10%計價│ 排期間以每日一│
│ │ 景美游泳池:│ 。未滿十萬元者│ 萬二千元計價。│
│ │ 每小時五百元│ 以十萬元計價,│ │
│ │2.每場次門票收│ 不售票性質活動│ │
│ │ 入,扣除娛樂│ 每日以十萬元計│ │
│ │ 稅,稅後收入│ 價。 │ │
│ │ 5 %計價,東│2.景美游泳池依上│ │
│ │ 門游泳池平均│ 述價格減半收費│ │
│ │ 每場不足一萬│ 。 │ │
│ │ 元以一萬元計│ │ │
│ │ ,景美游泳池│ │ │
│ │ 平均每場不足│ │ │
│ │ 五千元以五千│ │ │
│ │ 元計。 │ │ │
├────┼───────┼────────┼────────┤
│各區市民│每天分為三時段│每天分為三時段:│1.搭(拆)台及彩│
│運動中心│: │1.上午為: │ 排期間仍以每時│
│綜合球場│1.上午為: │ 08:00-12:00 │ 段體育活動使用│
│ │ 08:00-12:00 │2.下午為: │ 費金額計算。 │
│ │2.下午為: │ 13:00-17:00 │2.使用費含空調照│
│ │ 13:00-17:00 │3.夜間為: │ 明費用。 │
│ │3.夜間為: │ 18:00-22:00 │ │
│ │ 18:00-22:00 │ 每時段收費如下│ │
│ │ 每時段收費如│ : │ │
│ │ 下: │ 660 平方公尺以│ │
│ │ 660 平方公尺│ 下:一萬一千元│ │
│ │ 以下:五千五│ 660平方公尺-11│ │
│ │ 百元 │ 55平方公尺:一│ │
│ │ 660 平方公尺│ 萬四千元 │ │
│ │ -1155 平方公│ 1156平方公尺-1│ │
│ │ 尺:七千元 │ 650 平方公尺:│ │
│ │ 1156平方公尺│ 一萬九千元 │ │
│ │ -1650 平方公│ 1651平方公尺-3│ │
│ │ 尺:九千五百│ 300 平方公尺:│ │
│ │ 元 │ 二萬四千元 │ │
│ │ 1651平方公尺│ 3301平方公尺以│ │
│ │ -3300 平方公│ 上:二萬八千元│ │
│ │ 尺:一萬二千│ │ │
│ │ 元 │ │ │
│ │ 3301平方公尺│ │ │
│ │ 以上:一萬四│ │ │
│ │ 千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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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民│1.25米成人池每│1.25米成人池每小│ │
│運動中心│ 小時四千元 │ 時八千元 │ │
│(溫水游│2.五十米成人池│2.五十米成人池每│ │
│泳池) │ 每小時一萬元│ 小時二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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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網球│1.不售票性質活│售門票性質活動,│電燈照明費每面每│
│場、天母│ 動,每小時每│每場次門票收入,│小時70元。 │
│運動公園│ 面場地二百四│扣除娛樂稅,稅後│ │
│網球場 │ 十元。 │收入10%計價。未│ │
│ │2.售票性質活動│滿十萬元者以十萬│ │
│ │ ,以每場次門│元計價。不售門票│ │
│ │ 票收入,扣除│性質活動者每場以│ │
│ │ 娛樂稅,稅後│十萬元計價。 │ │
│ │ 收入 5%計價│ │ │
│ │ ,平均每場不│ │ │
│ │ 足三千元以三│ │ │
│ │ 千元計。 │ │ │
├────┼───────┼────────┼────────┤
│臺北體育│1.不售票性質活│售門票性質活動,│搭(拆)台及彩排│
│館一、四│ 動,每層樓每│每場次門票收入,│期間以每層樓每小│
│、七樓 │ 小時三千五百│扣除娛樂稅,稅後│時三千五百元(含│
│(一樓為│ 元(含空調、│收入10%計價。未│空調、照明費用)│
│綜合球館│ 照明費用)。│滿十萬元者以十萬│計價。 │
│、四樓為│2.售票性質活動│元計價。不售門票│ │
│技擊館、│ ,以每場次門│性質活動者每場以│ │
│七樓為羽│ 票收入,扣除│十萬元計價。 │ │
│球館) │ 娛樂稅、稅後│ │ │
│ │ 收入 5%計價│ │ │
│ │ ,平均每小時│ │ │
│ │ 不足三千五百│ │ │
│ │ 元以三千五百│ │ │
│ │ 元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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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場館附│ │
│屬空間:│ │
│視聽教室│每小時一千元。 │
│韻律教室│每小時一千元。 │
│桌球教室│每小時一千元。 │
│武室教室│每小時一千元。 │
│社區教室│每小時一千元。 │
│會議室 │每小時五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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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開放場地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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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名稱│門 票 收 費 標 準│備 註│
├────┼──────────┬─────┼────────┤
│網球場 │全 票 │優 待 票 │1.每半小時為一節│
│ ├──────────┼─────┤ 。 │
│ │日間:每半小時三十元│日間:每半│ │
│ │夜間:每半小時七十元│小時十五元│ │
│ │月票:一千元 │夜間:每半│ │
│ │ │小時三十五│ │
│ │ │元 │ │
├────┼──────────┼─────┼────────┤
│室內網球│1.05:00~18:00 每小│ │每次借用以一小時│
│場 │ 時每面場地五百元 │ │為一個時段。 │
│ │2.18:00~22:00 每小│ │ │
│ │ 時每面場地八百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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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門游泳│晨間:二十五元 │晨間:十五│每日開放時間: │
│池 │日間:每時段五十元 │元 │(1) 晨間:06:00│
│景美游泳│月票:一千元 │日間:每時│ ~08:00│
│池 │ │段二十五元│(2) 日間:分三個│
│ │ │ │ 時段 │
│ │ │ │ a.08:30~ │
│ │ │ │ 12:00 │
│ │ │ │ b.13:00~ │
│ │ │ │ 16:3:0 │
│ │ │ │ c.17:00~ │
│ │ │ │ 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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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水游泳│每時段: │每時段八十│時段說明: │
│池 │全票:一百一十元 │元 │A.05:00-08:00 │
│ │月票:一千五百元 │ │B.08:00-12:00 │
│ │ │ │C.12:00-17:00 │
│ │ │ │D.17:30-22:00 │
├────┼──────────┼─────┼────────┤
│羽球場 │1.05:00~18:00 每小│ │ │
│ │ 時每面場地三百元 │ │ │
│ │2.18:00~22:00 每小│ │ │
│ │ 時每面場地五百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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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室 │每桌球檯每小時一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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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每小時每人五十元 │每小時三十│ │
│韻律室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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