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因情況特殊、無人申請或無人推薦遴選之學校,遴委會得徵詢現職校長
  、候用校長或曾任校長者之同意,推薦為該校校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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