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號:
(一)每卷磁帶必須予以編號,以便每位工作人員識別與調用,其編號
方式如下:
例式: 1
格
0
1
排
0
A─櫃子代號
P
固定代表TAPE
T
櫃子分配如下:
A:汽車車籍系統。
B:機車車籍系統。
C:駕駛人系統。
D:汽車車籍轉檔用TAPE。
E:駕駛人轉檔用TAPE。
F:
G:HP三○○○專用。
H:存放空白TAPE。
(二)每卷磁帶在啟用前都必須編號,貼標籤於TAPE外部,並且其啟用
日期,磁帶內容,執行人等資料,請詳載於「磁帶紀錄表」內,
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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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調用:
(一)內部調用:
操作人員根據工作日誌要執行磁帶BACKUP時,或需要取有磁帶時
,請於執行完後,將更新日期,檔案名稱,執行人等資料紀錄於
表格內,並將磁帶放回原位。
(二)外部調用:工作人員如需將磁帶攜出至電作室外運用,則須將日
期和執行人填於磁帶紀錄表上,於執行完後,將歸還日期填入磁
帶紀錄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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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銷燬:
磁帶的保存年限已過,或該等磁帶內容已不再需要,則可將銷燬清單
交由機房操作人員定期銷燬,並記錄於磁帶紀錄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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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廢:
磁帶如有毀損,不能記錄資料時,則將此卷磁帶交由機房組組長報廢
,並記錄報廢日期次磁帶紀錄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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