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應停止從事外送
服務,並通知外送員。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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