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外送員於從事外送服務期間,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送平台業者應於明知
或可得而知該情事之時起八小時內通報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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