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道路境界線:道路與其他土地之分界線。
  二、道路: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經主要計畫或細部計畫規定發布之計畫道路。
    (二)依法指定或認定建築線之巷道。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