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

一、訂定「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及「寵物美容服務業」於臺北市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歸組方式,並自 104年 6月27日起實施。

二、經營寵物美容服務業者,不論是否兼營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歸屬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之「第27組:一般服務業」。專營
    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且現場無寵物活體之零售、展示、寄放者,
    歸屬「第19組:一般零售業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