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條文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適當及有效處理違反國土測繪法(以
    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事件,以建立執法之公平
    性,並符合比例原則,特定訂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三條規定事件,其裁罰基準如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