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現有巷道建築線指定發生疑義時,由本府現有巷道建築線指定審查 小組審議之,審查小組置委員五人,以本府都市發展處技正為委員兼召 集人,其餘委員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任: 一、基隆市建築師公會一人。 二、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一人。 三、本府都市發展處建築管理科一人。 四、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一人。 前項委員均為無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