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寺廟神壇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4日

條文關聯

  管理人制(住持制)及管理委員會制之寺廟,以信徒大會為其最高權力
  機構,但信徒人數眾多之寺廟,得依章程或習慣,按信徒人數比例產生
  信徒代表,組成信徒代表大會,行使職權。
  財團法人制之寺廟,以董事會為其最高權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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