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縣庫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11月02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及縣庫代理機關辦理對於財產之契據與有關債權、債務之重要契
  約及票據證券之保管,應分類編號,詳明記載,妥為保存,如有必要,
  應抄錄副本或攝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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