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立體育場停車場管理暨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停車收費標準如附表,使用人應於車輛駛離本場時至指定地點
  繳交停車費用。繳交停車費後,停放之車輛應立即移出本場,逾時者,
  依原收費累計加收逾時停車費。
  不依前項規定繳費,經催告限期繳費,仍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
  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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