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設下列各課,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第一課土地、建物登記及地籍管理等事項。 二、第二課關於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等事項。 三、第三課關於平均地權業務事項。 四、第四課關於地權、地用、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總務、研考、出納 、監印、收發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