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資訊教育學習型組織成立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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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動資訊教育議題研討,成立各項學
    習型組織,發揮組織學習之最大效能,依據本縣各年度資訊教育推動
    細部計畫書,訂定本要點。

二、推動之資訊教育相關議題如下:
  (一)應用系統開發。
  (二)自由軟體應用及推廣。
  (三)位教材製作。
  (四)資訊安全防護。
  (五)網路服務提昇。
  (六)資訊教育研究。
  (七)其它相關議題等。

三、組織成員之組成方式:
  (一)每一組織成員至少由 5名(含)以上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育
        相關行政人員組成,上限為20人。
  (二)組織成員召集方式如下:
        1.由本府教師研習中心或本府資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邀集
          教師參與。
        2.由本縣國民中小學之教師發起,並互推召集人及副召集人。
  (三)發起人應需上網公告開放不特定人參與。

四、申請辦法:申請者應需檢附學習型組織申請書(如附件範例),並逕
    送本府計畫處教網中心審核。

五、組織形式及辦理時間
  (一)學習型組織得以讀書會形式成立。
  (二)每期讀書會執行期間為六個月一期,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與組織
        成員共同討論聚會時間,並於提報計畫中載明讀書會進度表。
  (三)讀書會核准成立後,由本中心函請組織成員所屬學校辦理公假,
        但組織成員應自行安排課務事宜。

六、辦理地點:
  (一)本中心。
  (二)本府教師研習中心。
  (三)團隊成員之學校(需取得該校校長同意)。
  (四)其他。

七、成果發表
  (一)每月10日前應需將前月份執行紀錄、報告或簡報等相關資料,附
        掛本中心或其他網路資源。
  (二)各組織於期末時,需配合本中心辦理成果發表會,供全縣教師觀
        摩分享。

八、經費補助:每一學習型組織補助教材及書籍費用,依提報之計畫內容
    (含成員、人數、議題內容、進行方式與預期成果)予以審定並於動
    支後檢據送本中心核銷。

九、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本縣各年度『縣市教育網路中心運作費』項
    下支應。

十、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