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4月20日

所有條文

  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新竹縣立高級中學組織規
  程準則之規定,訂定本組織規程。

  本校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置秘書一人,襄助校長處理校務。

  本校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輔導工作委員會、圖書館及實習
  輔導處,各置主任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秉承校長,主持
  全校教務、學生事務、總務、輔導、圖書館及實習輔導等事務。

  本校教務處設六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學組:課程編排、教學實施、研究等事項。
  二、註冊組:學生學籍及成績證明等事項。
  三、設備組:教學設備、實驗器材之管理及維護等事項。
  四、實驗研究組:學生重修、補修、延長修業之辦理、選修課程規劃設
      計及教學研究等事項。
  五、資訊教育組:擬定資訊教育發展計畫,規劃資訊相關教學、進修、
      推廣及研習課程。
  六、試務組:規劃學生段考、模擬考、各學科檢定及職業教育規劃。

  本校學生事務處設五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訓育組:學生訓育活動等事項。
  二、生活輔導組:學生生活輔導及德育教育等事項。
  三、體育運動組:學生體育運動等事項。
  四、衛生保健組:學校衛生、運動傷害維護、保健及營養等事項。
  五、社團活動組:團體活動及群育等事項。

  本校總務處設三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書組: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等事項。
  二、庶務組:財產保管、校舍修繕及營建、工友管理及物品採購等事項
      。
  三、出納組:現金出納、票據及證券之保管等事項。

  本校輔導工作委員會設二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輔導組:綜理學生輔導工作,積極加強升學輔導及特殊個案輔導。
  二、資料組:掌理學生輔導資料建檔、保管、統計等事項。

  本校圖書館設二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採訪編輯組:負責書籍之採購及編目。
  二、資訊媒體組:負責圖書館利用教育、閱讀推廣、參考諮詢及圖書館
      系統維護。

  本校實習輔導處設二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就業組:辦理學生技能檢定、技藝競能、工業安全教育、工場保護
      維修。
  二、實習組:辦理學生就業及求職輔導追蹤輔導。

  本校設軍訓室,置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綜理軍訓與護理課程之規劃、
  教學研發,並維護校園安全及學生生活輔導。

  本校各處、會、館之各組分別置組長一人,得置副組長,除總務處各組
  組長由職員專任外,其餘由專任教師兼任。

  本校設人事室,置主任、組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本校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組員及佐理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
  並兼辦統計事項。

  校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依秘書及第三條所列單位主管順序代
  行之。

  本校置幹事、助理員、佐理員、管理員、書記、醫師、營養師、住宿生
  輔導員、護理師或護士、技士、技佐。

  本校預算員額編制表及職員員額編制表,由本校擬定,報請上級機關核
  定後實施。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
  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本校設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教師聘任等相關事宜。

  本校得設置特殊教育班,每班置教師三人。本校得附設高中進修學校,
  辦理進修教育並得附設國中補習學校,辦理補習教育。

  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校擬定,報新竹縣政府核定。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