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事件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1日

所有條文

一、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以下簡稱本
    法)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之事件,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