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行政室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編組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06日

所有條文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三條

二、任務:
  (一)主動執行本室業務範圍內有關之災害應變事項,及配合本縣災害
        應變中心之指示,從事各項災害應變措施。
  (二)隨時瞭解、掌握災害狀況動態,即時發布新聞。
  (三)加強與各防災編組單位之聯繫、協調。
  (四)有關災害防救事宜及其他交付任務之執行。

三、本要點所稱災害係指風災、水災、震災、旱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
    、公用氣體油料與電氣管線害、寒害、重大空難、海難、路上交通事
    故、毒性化學物質災害及其他重大災害。

四、編組成員:由主任擔任召集人,副主任擔任副召集人;各相關課人員
    組成。

五、作業地點:本室三樓會議室『新竹縣災害應變中心』或其他適當地點
    。

六、本小組工作執掌區分如下:
┌─────┬────┬───┬───────────────┐
│職稱      │原任職務│姓名  │執掌區分                      │
├─────┼────┼───┼───────────────┤
│召集人    │主任    │張仲琳│綜理本小組各項工作有關事宜。  │
├─────┼────┼───┼───────────────┤
│副召集人  │副主任  │葉國居│協助綜理本小組各項工作有關事宜│
│          │        │      │。                            │
├─────┼────┼───┼───────────────┤
│文書組組長│文書課長│呂碧瑩│一、負責本小組文書及秘書工作。│
│          │        │      │二、輪值駐守防災中心。        │
├─────┼────┼───┼───────────────┤
│新聞組組長│新聞課長│鄭淼生│一、負責與防災中心聯繫。      │
│          │        │      │二、負責發布新聞及救災宣導,與│
│          │        │      │    大眾傳播媒體密切聯繫。    │
│          │        │      │三、輪值駐守防災中心。        │
│          │        │      │四、就執掌影響公共安全的電影院│
│          │        │      │    、及有線電視電纜線等災情資│
│          │        │      │    料建立。                  │
├─────┼────┼───┼───────────────┤
│庶務組組長│庶務課長│劉炳達│一、負責縣府辦公廳舍安全,以維│
│          │        │      │    正常運作。                │
│          │        │      │二、負責與本府各級單位協調聯繫│
│          │        │      │    。                        │
│          │        │      │三、輪值駐守防災中心。        │
├─────┼────┼───┼───────────────┤
│法制組組長│法制課長│黎美玲│一、負責縣府緊急命令或相關規則│
│          │        │      │    發布。                    │
│          │        │      │二、輪值駐守防災中心。        │
└─────┴────┴───┴───────────────┘

七、本小組成立之時機:
  (一)因發生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有造成嚴重傷亡之虞或已造
        成廣泛且嚴重之災害時;承主任之命令,得隨時成立本小組。
  (二)其他災害則配合相關機關成立本縣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或本局成
        立緊急應變小組,或主任指示應成立時,本小組同時成立。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