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收費基準如下: 一、慈湖廣場場地使用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二、慈湖廣場停車清潔維護收費基準如附表二。 三、後慈湖入園收費基準如附表三。 四、後慈湖婚紗攝影收費基準如附表四。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