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設計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

所有條文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為確保轄屬幼兒園備製餐點有所遵循並符合幼兒每
    日膳食營養需求,特訂定本須知。

二、幼兒園餐點營養建議量、食物份量及內容:
  (一)營養建議量
  (二)食物份量及內容

三、幼兒園提供餐點應注意事項
  (一)設計方面:
        1.提供符合幼兒園餐點營養基準的食物份量,建議分配如下:
        2.應多選擇當季、在地、多樣化食材,並鼓勵幼兒嘗試新食物。
        3.提供易咀嚼、易消化、少刺激的食物。
        4.設計餐點時,應盡量避免供應油飯、米血糕、培根、甜不辣、
          醃漬醬瓜、罐頭麵筋、肉鬆 .......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
          超過 1次。
        5.設計點心時,應盡量避免甜甜圈、沙其瑪、薯條及薯餅、牛角
          麵包、可頌麵包、夾心餅乾、菠蘿麵包、市售布丁、仙貝....
          ....等高油糖鹽食品,每週不超過 1次。
        6.鼓勵幼兒多喝白開水,不提供含糖飲料及含咖啡因飲品,如可
          可、麥芽飲品、紅茶、奶茶、各式茶凍及咖啡凍。
        7.甜品應以低糖之全穀根莖類為宜,如綠豆湯、地瓜湯、紅豆湯
          、八寶粥、紫米粥、燕麥粥、南瓜粥、香芋湯、蓮子湯等。
        8.供應給具過敏體質的之幼兒,應注意易引起過敏的食物(如:
          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及其製品)。
        9.乳品為鈣質主要來源,若以豆漿代替,須注意其餘餐點的設計
          ,如增加小魚乾、豆腐、深綠色蔬菜等含鈣量較高的食材,以
          避免幼兒鈣質攝取不足。
       10.考量實際菜單設計之可行性及方便性,每類食物供應量可於每
          週間調整,平均每日供應量在建議值正負10%。
       11.食材應優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並具政
          府或公  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無驗證標章者,應具有
          工廠登記食品業者產製或檢附一年內有效之食品衛生標準檢驗
          、來源或合格證明。
  (二)製備方面:
        1.製備時避免幼兒造成哽塞的危險,注意食材體積應適中,堅果
          種子類應注意供應型態。
        2.盡量選擇如蒸、涮、燙、煮、拌炒、滷、烘烤、涼拌等少油的
          烹調方法,避免生食。
  (三)進食環境與教育方面:
        1.幼兒進食的時候,應營造安靜放鬆的環境。
        2.教導幼兒細嚼慢嚥,但盡量不要以菜湯拌飯,以訓練咀嚼能力
          。
        3.幼兒對於陌生食物容易產生排斥的態度,供應從少量開始,循
          序漸進訓練幼兒對各種食物的接受度。
        4.老師宜配合飲食教育,鼓勵幼兒嘗試吃不喜歡的食物,才能飲
          食均衡多樣化。
        5.不宜以食物作為獎勵方式。
        6.公佈菜單時,除菜名外,應列出菜餚之食材內容,並請家長配
          合,供應幼兒園未提供的食物,使幼兒能獲得適量、均衡、多
          樣化的健康飲食。

四、幼兒園菜單食譜範例(一)2~3歲
    幼兒園菜單食譜範例(二)4~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