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以
達實現施政效能、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提供可靠資訊之目
標,依據「臺中市政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組設「臺中市雅潭地
政事務所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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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辦理內部控制作業教育訓練。
(二)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
(三)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四)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或其跨職能整合作業
範例,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訂定合宜之內部
控制制度,報送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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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所祕書兼任之;置委員八人,除召集人為
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本所就下列人員派兼之:
(一)本所第一課課長。
(二)本所第二課課長。
(三)本所第三課課長。
(四)本所第四課課長。
(五)本所資訊課課長。
(六)本所會計室主任。
(七)本所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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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小組以每一年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
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
之;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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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小組幕僚作業由本所會計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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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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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小組決議及交付執行事項,以本所名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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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所預算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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