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6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辦理公共道路橋樑新建、拓寬或改善工程時,各管線
單位應配合施工辦理遷移或埋設。
各管線單位進行管線新設、更新或維護工作時應檢送竣工圖資報管理機關
備查,本府得訂定相關圖資更新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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