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9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財務稽核委員五人,負責本會經費收支審核,並向全體委員會提
  出報告,其產生方式除主任委員及常務委員不得擔任外,依左列規定辦
  理之:
  一、市立高中高職校長委員中互選一人。
  二、市立國民中學校長委員中互選一人。
  三、市立國民小學校長委員中互選一人。
  四、市立中、小學學生家長會代表委員中互選一人。
  五、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人員及熱心教育人士委員互選一人。
  前項財務稽核委員互選一人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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