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02
人,瀏覽人次:
82484949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9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三條
本會財務稽核委員任期為二年,連選得連任,其在任期間因本職變動不 克繼續擔任時,應由原產生單位重新推選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