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9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會財務稽核委員任期為二年,連選得連任,其在任期間因本職變動不
  克繼續擔任時,應由原產生單位重新推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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